問題主要在於外籍人士在美國的投資帳戶要如何安排繼承比較方便,會否有遺產稅等等。我向她說明用遺囑(last will)和用生前信託(living trusts),對這位外籍人士的主要差異。談到這裡,這位財務顧問表示她自己有成立生前信託,但她覺得將財產移入生前信託很費事,因此她後來不管那生前信託,而是把她多數財產(特別是房地產)自己保留10%所有權,將其餘的90%送給子女。
這位資深財務顧問聽了很是震驚,她好懊悔自己數年來靠著過於自信的誤解做了錯誤的決定。若她當初有耐心諮詢像我這樣的專業領域律師,她如今就不用擔心造成孩子繳大筆增值稅,還可能讓家產外流。
這事告訴我們,若連一個聰穎且對財務和稅務有專業認識的人,都能誤會稅務規劃和資產保護的重要策略,那麼諮詢專業律師來學習正確法律知識是每個人都應做的功課。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或 kneal@nealgroup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