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夫妻一對財產在100萬到200萬美金之間,可利用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來完全免除紐約州的遺產稅。而單身者資產超過100萬,或夫妻合併資產超過200萬者,則需要採用進一步法律工具來節稅。
不少人也知道,在2012年底前利用生前贈與(lifetime gifts) ,個人可送出高達500萬美金,夫妻一對可贈與1,000萬美金的資產,來減免聯邦贈與稅和紐約州遺產稅。這是高資產者才比較會考慮的問題,且選擇這條路時必須估算其相關代價,以免到頭來得不償失。以下例舉幾項:
代價一:若提早將房產贈與出去,而非等到辭世後傳承下去,則本來因繼承可享有的增值稅課徵基準優惠(step-up basis)便會喪失。也就是說,孩子或許因為這筆生前贈與而不需繳州遺產稅,但卻可能得負擔更大筆的增值稅。常有人說,會囑咐子女不要賣屋,如此便沒有增值稅的問題,但大多數情形是,子女仍會賣掉房子來分產。
代價二:資產贈與可能會影響到您或配偶將來申請白卡(Medicaid)來得到長期護理的資格。長期護理包括請人到家照顧您(居家看護,home care),或是您搬到安養院(nursing home)接受醫療保健,這些花費可以很驚人。
代價三:若將自己的退休資產贈與出去,接受贈與的那一方(通常是子女)便得負擔相關的所得稅賦。
此外,無論是贈與或繼承,都要考量到接收資產的子女(或他人)的財務和婚姻狀況。如果孩子投資作生意、在外欠債或可能被控告索賠,或是孩子可能會離婚,導致得分產給離異配偶,那麼做父母的應該考慮為孩子成立不可撤銷的信託,透過這些信託將財產傳承給子女,它們可以保障您傳承下去的財產,不因子女對外欠債、訴訟或離婚而流失。
個案狀況不一,民眾可諮詢律師和會計師來獲取具體資訊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