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上週,有一位太太拿了她十多年前簽定的遺囑給我看,她說本來希望將資產的1/3給已經有成的大兒子,2/3分給生活還不穩定的小兒子;但是當時的律師向她表示,這樣可能傷到子女之間的感情,勸她公平分配。她說,她最終接受了該律師的建議,所以遺囑上寫的資產分配是子女各拿一半。多年後的現在,看看兩名孩子的發展,她還是覺得要給小兒子多一些。因此,她希望找我幫她重寫遺囑。
我打開她的舊遺囑一瞧,我說:「你這份遺囑上面說遺產要給大兒子1/3,小兒子2/3,不是一人一半耶。」這位太太很意外,她說:「可是那位律師跟我談過了,我跟他說就照他的建議兩人平分啊。我以為我簽的就是一半給大的,一半給小的。」
很明顯,這位太太簽遺囑時,那位律師沒有指出重要內容,讓這位太太閱讀。誠然,許多法律文件又臭又長,我們固然無法字字句句都跟客戶講解,且有時候太過細致解釋複雜的文件,反而會讓客戶過度解讀或誤解。但用白話講解文件的重要內容非常關鍵,否則,客戶怎麼知道文件真的反映他們最後的決定—誰繼承、繼承多少、繼承的條件是甚麼、誰是執行人等?
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能相信律師,但單靠信賴是不夠的,因為溝通難免會有遺漏和誤解,你可能跟律師說了A,而他聽成B,同樣他可能說B,而你以為是A;所以,簽定文件前,民眾應要求律師重申文件要點,來確保溝通無誤、內容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