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太:王律師,您好。我和我先生陳XX前年透過您的事務所成立了一個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信託有一部分交代我們夫妻兩人過世後財產要如何分配 ,當時我們只有一個孩子。我們最近生了第二胎,我們是否需要修改信託內容,好讓我們家的老二(第二胎子女)也能繼承到財產?
陳太太:王律師,感謝您的回信。這讓我們鬆了一大口氣!懷第二胎時,我和先生沒有特別去複習信託內容,忘了你們是如此設計,因此過去幾個月來,心裡老是掛念著要修改、更新信託的想法。現在知道不用修改,真是省事多了!
我:確實。可撤銷信託或是遺囑(Last Wills)的設計很重要。在了解客戶需求後,做律師的應該將其設計到讓客戶不會因家中成員一有變化,就動輒得修改財產分配指示。雖然幫客戶修改法律文件,律師可以多賺律師費,但是如果單純為了賺取律師費,而不當設計文件來增加客戶修改信託或遺囑的需要度,那實在不是我們良心上可以認同的。我們的原則是,設計時完善反映客戶的心願,同時保留內容的彈性度來減少事後需要修改文件的可能性。當然,真的該修改的時候,還是得修改。
陳太太:這是否表示有些人的遺囑或信託會因為家中成員變化,而需要做修改?
我:是的,有些人可能有些特殊的堅持(例如:指明特定房產一定要給特定子女,然後沒有註明萬一這個特定房產將來賣掉了或是這名子女萬一過世了,該如何處理),導致情況一有變化,就得更新遺囑或信託內容。專門做資產傳承規劃的律師懂得與客戶溝通,來降低某些特殊堅持導致的高文件修改率。但如果客戶太堅持,或是律師不擅長設計這類文件、不知道如何降低修改可能性,那麼這種客戶將來需要修改信託或遺囑的可能性就偏高了,花在律師上的費用也就比其他人高了。
陳太太:王律師,謝謝您當初細心為我們考量,又在此耐心解答。很慶幸我們當初雇用了您。
筆者王劭文律師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資產傳承規劃和資產保護的法律服務,聯絡請洽 646-706-7057或kneal@nealgroup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