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代理人的人不需是理財專家,但須誠實、用心,並以該老人家的利益為上。代理時,自私圖利自己或第三人的話,便是違法的。這非常地重要,因為老人家指定的代理人,所被授權的範圍通常很廣,不肖的代理人可以輕易的掏空老人家的資產。
為什麼老人家的代理人委託書要做廣泛的授權呢?因為,在有需要時,這個老人家會需要代理人幫忙他申請政府的醫療補助,同時還幫忙保護住他的某些家產,要達到這樣的功能,我們得給代理人很強大的代理權限。
正因為授權範圍廣,處理的又是切身事務,因此民眾通常會挑選住的離自己近且信得過的親友,像是配偶或子女,來擔任代理人。然而,並非所有人的親戚都住得近,也並非每個人的親友都可靠。有些人特別的無依無靠,我曾遇到一位寡居的老人家,很清楚他的孫孩們不會好好對待他,也沒有信的過的朋友。這時候,硬是要這位長輩從孫子中指定個代理人,反而可能會給這些人竊取老人家錢財的機會。
若有這類情形,就不宜急著指定代理人,您或許寧願等到被判定失去行為能力後,讓法院來幫忙指定監護人(guardian)。監護人負責管理您的財務,他可能是您的親友,也可能是位律師,有時候,您可能不認識這個監護人,但好處是,法院會幫您監督監護人的行為,因此您比較不用擔心錢財被竊取。
代理人委託書是一份看似簡單的文件,法院指定監護人則費時許多,但請務必連繫專業律師來幫您決定適合您的做法,以保障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