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家的收入低,可以直接申請政府的白卡補助,來得到免費看護。有些老人家的退休收入則高於政府規定的資格門檻,但自掏腰包請家庭看護開銷又佔去大部分收入,讓生活其他部分變得過份吃緊,更何況老人家到這個階段,可能還有其他醫療花費,這時該怎麼辦呢?
其實,花在看護上的錢可以抵扣老人家的收入,這就是政府所謂Spend Down 的一個方式:老人家收入抵扣掉醫保花費後,可能就符合收入資格了。當然這個前提是,如果老人家其他方面的條件都已經符合資格。
不少人因此會想:與其花錢僱別人當看護,來抵扣收入,還不如乾脆花這筆錢請自己的子女來照顧自己。除了可以抵銷掉收入幫助申請白卡,又可讓熟悉自己的子女照顧自己、讓子女的辛勞有回饋、而且可讓「肥水不落外人田」,一舉多得。
這個主意確實有其可行性,但是要這麼做的話,您必須跟孩子簽家庭看護契約。且這個契約的有效性受到政府嚴格的審核,因為父母和子女自家人之間的契約,很容易被濫用。因此,父母和子女只能針對簽約後的服務來做約定,若針對子女過往的看護服務來支付報酬,這樣的花費是不能抵扣您的收入的。此外,約定的報酬必須符合市場標準,約定的服務內容也必須明確具體,若同時有他人提供看護服務的話,與這第三人服務重疊的部分,子女就不應該得到報酬,即使您仍付給子女該報酬,這樣的花費也不能抵扣您的收入。有關這個契約的規定還有許多,我們無法一次道盡。
既然這類契約規範嚴格,民眾務必請律師幫忙擬定審核,來盡力保障這個契約之後能被政府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