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太太身價逾千萬,三名子女中,她偏愛責任感重、收入又高的大兒子,因此她買的房產多是直接放在大兒子名下,或是讓大兒子與自己聯名共有。張太太十年前所作的遺產規劃,也指定大兒子當她的財務代理人(power of attorney agent)和遺囑執行人(executor)。
近幾年,張太太開始擔心自己離世後,另外兩名子女的生活會比較辛苦,於是,她決定將手上兩筆房產分別送給那兩位孩子。張太太雖然神智清晰,但進出已需坐輪椅,不再方便出門辦事了,因此,她囑咐大兒子代理她移轉房產。不料,大兒子決定違背母令,將那兩筆房產通通改成了他自己的名字;張太太發現後,要求他更正,這位大兒子卻遲不處理,並以母親向來只送房產給他為藉口,表示媽媽現在老糊塗了。
控告兒子背信既費時、耗財又傷感情,此外,張太太隨時可能離世,與其興訟,還不如趕快更新她的遺產規劃,該請律師幫忙 (1) 重新指定財務代理人,以免大兒子繼續占她便宜;(2) 擬新遺囑等文件,指示取回先前贈出的財產,來重新分配財產。
即使如此,大兒子仍可以挑戰張太太的新安排,來拒絕分享財產,特別是,許多老人家到這時候,確實是靠其他子女來找律師的,因此大兒子可以說媽媽在晚年時,受到不肖子女的脅迫或謊言影響。換句話說,風波可能不止。
在孝心和貪心之間,後者容易勝出,我們只需在機會來臨時,向惡念臣服;孝順的藝術則複雜多了,有心也未必能掌握到章法。因此,我們除了要感激子女的孝心,更要避免製造讓他們向貪念臣服的機會。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臺灣臺北,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或kneal@kimneal-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