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需要經過法院監督嗎?
2. 房產共同持有人可以自動繼承嗎?
銀行帳戶如果有兩人的名字,這兩人就是共同所有(joint ownership),一方過世後,另一方不須經過法院認證就能繼承到死者在該帳戶中的財產持份。但若是房地產的共同持有(joint tenancy)就不一定能夠這樣自動繼承了,您必須要看地契(deed)上如何描述這個產權共同持有的關係:在紐約州,如果是夫妻共同持有,那麼一方離開,另一方可以免法院程序來自動繼承;若不是夫妻關係,則持有型態無論是joint tenancy或是tenancy in common都不能導致生存的持有人直接得到死者的持份,持有型態必須是joint tenancy「加上存活者權」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才能使共同持有人在一方過世後自動繼承該死者的持份。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或kneal@nealgroup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