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遺囑和生前信託有什麼不同呢?
而放入生前信託名下的財產則不需要經過法院驗證程序,妥善運用生前信託這個策略工具可以幫民眾省下非常多時間和費用。
問:指定個人當銀行帳戶的受益人(Transfer on Death, TOD)和將銀行帳戶放入生前信託,兩者有什麼差別?
答:這兩者都可以銀行帳戶的繼承避開法院驗證程序,但是指定個人當銀行帳戶受益人難保障財產分配的公平,也無法防範受益人繼承後其債主和離婚等情形造成家產外流。
總有人覺得帳戶A 指定給大兒子,帳戶B給小兒子,帳戶C給女兒,認為這三個帳戶內的金額都差不多,夠公平。但現實是人們通常無法有效控制帳戶金額的變化,例如,帳戶A在所有人有生之年就用完了,那麼他的大兒子就比小兒子和女兒少繼承了。此外,如果帳戶A受益人大兒子不幸早逝,這個帳戶會頓時沒有受益人,如果帳戶所有人離世前沒有再指定新的受益人,那麼這個銀行帳戶就得經過法院驗證的繼承程序。
相較之下,如果在有生之年將銀行帳戶所有人名稱改成信託,或是將銀行帳戶受益人改成信託,則可以一勞永逸地避開法院驗證程序。此外,民眾也可以在信託內設計防範子女繼承後碰到離婚或債主—來保護家產不外流,這是指定個人當銀行帳戶受益人所做不到的。
房地產的處理也是有類似的比較點,我們下回再說明。